疫情期间租金怎么减免
依据合同约定减免租金合同约定遵从意思自治原则 ,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自由约定合同内容 。若合同中有“如遇疫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按照租户停业时间进行租金减免或租期顺延 ”等类似约定,租客(承租人)可据此减免租金。

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支付方式(如延期 、分期)或临时解约,避免诉讼成本。减损义务:承租人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如转租、临时改作他用),否则可能承担扩大损失的责任 。

承租人举证责任:承租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因疫情或疫情防控导致没有营业或营业收入明显减少 ,以此来减免部分房屋租金。若承租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其减免租金的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建议 承租人:在疫情期间,承租人应密切关注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 ,并积极与出租人沟通协商,争取减免部分租金。

按月减免:直接免除三个月(含)以上的租金;定额或比例减免:通过固定金额或租金比例减免,且减免总额相当于三个月(含)以上的租金 。例如 ,若月租金为1万元,业主一次性减免3万元或按比例减免30%年租金(相当于3个月),均符合条件。
行业惯例影响:若同区域同类租赁合同普遍减免租金 ,承租人可主张按行业惯例调整租金,增强诉求合理性。司法实践中的倾向性观点“非典”案例的参照价值:法院在处理“非典”相关租赁纠纷时,普遍强调个案分析 ,避免“一刀切 ”认定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 。
协商减免租金是首要建议现行法律、法规 、政策并未明确规定出租方有义务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于教培机构而言,由于疫情导致线下培训停止、学校延迟开学,门店经营受到极大冲击,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承租房屋用于经营)无法达成。

【热点时评】疫情当前,租客能找房东减免租金吗?
〖壹〗、018)晋04民终2272号:酒店因“非典”停业5个月 ,法院认定属不可抗力,免除10个月租金 。(2004)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32号:企业因“非典”防治停业,法院酌情减免租金及空调费。
〖贰〗、受疫情影响 ,租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疫情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规则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民法通则中“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
〖叁〗、协商后,房东不同意减免,如果合同有清晰约定受疫情影响可以减免的 ,租客可以下个月自行少交租金,房东持反对意见,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补交租金。如果合同没有清晰约定 ,租客依据“不可抗力 ”主张减免,租客不能自行少交租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房东减免租金。
〖肆〗 、若承租人因疫情或政府防疫手段(如区域封锁、商业场所停业)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可基于公平原则请求减免租金 。操作要点:需证明疫情与履行障碍的直接关联(如商业用途租赁的停业通知、住宅租客的封锁证明) ,并履行通知义务(提供疫情公告 、政府文件等)。
疫情影响,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吗?
受疫情影响,租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 ,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疫情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规则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民法通则中“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受疫情影响的租房合同,可根据具体情况选取解除 、变更或提前终止 ,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不同情形适用不同规则 。具体如下:以不可抗力主张解除合同 适用条件:根据《合同法》第94条,若疫情导致合同完全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旅游目的的短期租房因封控无法使用) ,可主张解除。
出租人不能因承租人疫情下周转困难未能及时支付房租,解除租赁合同。展览等临时场地租赁合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该活动取消 ,承租人可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预付款或者定金 。
孙某可以适用不可抗力要求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但其不能要求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3 - 5月房租。
肺炎疫情下,教培机构能否协商房租减免?
〖壹〗、教培机构在肺炎疫情下可以尝试与出租方协商房租减免,但出租方没有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减免租金 ,协商成功需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拒缴租金可能面临诉讼,承租方可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抗辩。具体分析如下:协商减免租金是首要建议现行法律 、法规、政策并未明确规定出租方有义务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
〖贰〗、受疫情影响 ,租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疫情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规则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民法通则中“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近日 ,要求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
最新!财政部发布:财会〔2022〕13号文件
财会〔2022〕13号文件是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目的是配合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在2022年6月30日后继续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租金减让的会计问题,并明确了衔接规定和披露要求。
三份文件的核心内容如下:财会〔2022〕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于2022年发布13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公告规定,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企业可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将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正面回答按照财政部2022年13号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








